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4月**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年4月**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兼传真:****-*******
联系地址:宁南县南丝路北延段新政务中心3号楼3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全本 |
受理日期 |
1 |
*************阳甸河采砂加工厂 |
宁南县宁远镇桃花村6组 |
************* |
*川川品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阳甸河采砂加工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表.**** |
****年4月**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附件:*************阳甸河采砂厂项目公示本.***
*******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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