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防城区那良中学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防城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防城港市防城区防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4.**)更正公告.***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防城区那良中学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章节\条款号 | 原内容 | 更正内容 |
1 | 招标文件 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 定;3、 ):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注: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指示,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分计,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如有不明确或不*致之处,均以本条解释为准。 ):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请按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东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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