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疾控中心疫苗评价基地医疗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交金额:*****元
成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路***号东湖创新中心**幢***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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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台/套) |
单价(元) |
|
医用冰箱(-**℃) |
青岛海尔 |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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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冰箱(2-8℃) |
青岛海尔 |
***-***** |
1 |
***** |
|
*、谈判组成员名单:龚宏(组长)王恩霞 吴起乐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以成交金额的1.5%收取,收费额不足****的按****收取。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雨山路中段建管大厦**楼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人:俞红 电话:**** *******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路中段建管大厦**楼
本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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