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门山消防站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南街道长江之歌A地块**号楼
成交金额:**%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天门山消防站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大队所需粮油、菜类、禽畜生肉、调料等食品供应。 服务要求:1、以上所有货物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并全程提供冷链运输(相关冷链运输设备或车辆)。2、肉类、家禽、蛋类、水产类、奶制品具有相对应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肉类产品应具有屠宰证明等相关产品证明,在供货时供采购人查验(成交供应商需在服务期限内随时接受采购人对食品安全相关证明的检查)。3、所供应食材中,水产、家禽类为净菜,蔬菜类可使用率应达**%以上,如达不到该要求则全额扣除当日全部菜金。4、粮油类、副食调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拥有**编号(或**)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8月**日结束。 服务标准:供应商配送的食材达到合格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李倩、章利民、岳闹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不足****元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安徽佳新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次报价规定的格式进行报价。
4、成交供应商业绩:1、芜湖华衍水务有限公司食堂供货项目;2、芜湖市殡仪馆食堂供货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 *******.****.***.**);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衡山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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