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桦南县供水、供热、燃气管网排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为县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项目编号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桦南县供水、供热、燃气管网排查;
2.2 建设规模:排查供水管网 ***公里、排查供热管网 ***公里、排查燃气管网 ***公里;
2.3 招标控制价:****元;
2.4 招标范围:掌握地下及小区管线管径,管径材质,明确供水、供热、燃气泵站位置及建立数据库,了解供水、供热、燃气管网错接、漏接、破损率等,为管网后续维修养护及改造工作提供详尽的技术依据;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服务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年**月-****年**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类人员除外),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年**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方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同*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3年**月**日**:** 时至***3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5.3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招标人不统*组织投标预备会;
6.3 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本次招标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2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
地 址:桦南县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号(**商服)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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