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缙招标******-**
本招标项目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以浙水农电〔****〕**号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丽水市缙云县境内。
(2)工程任务和规模:好溪灌区设计灌溉面积约7.***亩,分为壶镇、东方、新碧新建、东渡和舒洪*个灌片,属于中型灌区,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本工程等别为***等。干渠及建筑物防洪标准为**年*遇。排涝标准为旱作区**年*遇***暴雨**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年*遇***暴雨**排至耐淹水深。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年,其中渠道5级合理使用年限**年。灌排建筑物5级合理使用年限**年。渠道衬砌混凝土抗冻等级为***,防渗等级大于等于**。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元,本标段建安概算投资约*****元。
2.2招标范围
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标,灌区灌溉面积约7.***亩,分为壶镇、东方、新碧新建、东渡和舒洪*个灌片,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渠首工程:渠首工程改造2座,即上堰桥头堰坝、圣母庙堰坝加固改造。
(2)骨干输配水工程:灌溉渠道改造**.****,其中灌溉管道**.****。
(3)骨干排水工程:排水沟整治3.****。
(4)骨干渠(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改造水闸共**座,巡查管护道路**.****,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围栏挡护设施、救生设施等。
(5)水文化设施:新建长兰堰、沈宅村水文化设施2处。
(6)以及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措施项目、施工临时工程和景观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4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2.5工程缺陷责任期和养护期
本标段工程缺陷责任期为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
本标段绿化工程养护期为2年,且工程完工验收前要求成活率达到**%及以上。
3.1投标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5月5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云街道黄龙路**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标人:***********
地 址:缙云县仙都景区西入口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 址:杭州市凤起东路**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 ***********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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