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山市财政局文件《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鞍财采【****】**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年防疫期间采取紧急采购方式采购的防控物资结果公示,公示总金额为******.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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