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仓储及检维修设备采购项目(*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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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到货****.**.**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1.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1.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或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1.3.1 投标人应具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1.3.2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商为本招标项目主要设备(叉车)的销售授权证明。
1.6 *个制造商对同*个品牌同*型号的设备(叉车),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环南路**号首科大厦A座**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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