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市局采购犬只收容寄存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局采购犬只收容寄存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犬类收容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海城街**号楼1单元***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犬类收容 服务类 名称:市局采购犬只收容寄存服务项目(*******收容收养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进*步创建抚顺文明城市,市公安局将大力开展控犬工作,进行犬只收容服务。 服务要求:项目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中标后,应在*天之内与公安机关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天之内可以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养犬专项整治。 ★2、配备禁养犬处置人员,**小时协助公安机关强制收容流浪犬、禁养犬等犬只,对收容犬只进行饲养、消毒,注射疫苗,全部登记建档存档,登记率、防疫免疫接种率达到***%。 ★3、**小时安排专人看守收容犬只。 ★4、配合公安机关每周开展纠正市民在公共场所违规养犬、遛犬等违法行为,强制收容禁养犬。 ★5、对收容的犬只严禁恶意杀害。 ★6、对被收容的犬只建立完整的档案以及疫苗、免疫证领取及使用台账。 ★7、被暂扣的犬只出现死亡或者其他伤害,由成交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8、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狂犬病防治活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认真履行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狂犬病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时处置。 9、供应商具备动物诊疗许可证或与具备该资质的公司有合作关系,供应商应有具备兽医资格证书人员。 ★**、成交人履行完合同开具发票的内容要与本项目服务内容*致。 ★**、成交人提供的场地仅用于收容本次招标的犬只。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中标单位需要在合同签订3日之内协助公安机关对犬只进行收容,提供犬只收容寄存服务;后续完善改建工作,不影响提供犬只收容寄存服务,改建工作需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全部达到采购人要求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明浩、姜宝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犬类收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犬只收容寄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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