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的委托,现对辽源市长寿街、民康路、辽河大路、福安街、**中胡同部分路段道路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寿街(西宁大路—泰安大路)、民康路(林苑公园东****-人民大街西****)、辽河大路(龙山隧道东出口—**立交桥)、**中胡同、福安街(福山路-现状道路)道路照明工程。
2.2建设地点:辽源市城区。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年5月**日,总工期***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投标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2年**月**日至***2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分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及复印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式*份,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1日9时**分,地点为****************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号楼门市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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