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彭阳静原鸡资源保护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夏彭阳静原鸡资源保护利用项目已经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宁农(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土建工程:新建种鸡舍2栋,每栋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育雏舍1栋,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综合管理用房1栋,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消毒室1栋,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兽药及管理室1栋,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饲料加工库、存放库1栋,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兽医室、污废室1栋,建筑面积**.**平方米
仪器设备:购置空气能热泵、鸡舍养殖设备、信息化系统及设备、饲料粉碎机、饲料搅拌机、应急发电机和清粪车设备**台(套)
2.2建设地点:固原市彭阳县草庙乡曹川村
2.3计划工期:*标段:**天;*标段:**天。
2.4招标范围:*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本次招标主要对宁夏彭阳静原鸡资源保护利用项目的设备采购;具体设备、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章供货要求;本项目交货地点:固原市彭阳县草庙乡曹川村;供货及安装期:**天;质保期:*年。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个标段; *标段:土建工程;*标段:仪器设备
3.1本次*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册,具有与本招标项目响应的供货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个制造商对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日**时**分至****年5月9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网络报名成功后,持本企业**认证锁于网上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上发布。
招 标 人:宁夏*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彭阳县南门工业园区 地 址:银川市悦海新天地A座写字楼****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杨*升 联 系 人:雍媛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年4月**日
发布单位:************
联系人:杨*升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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