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智能注射成型机产业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年3月**日-***2年**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通讯地址:萍乡市安源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 智能注射成型机产业化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大城村武功山西大道和青山路交汇处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湖南新瑞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智能注射成型机产业化基地项目拟建于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大城村武功山西大道和青山路交汇处。总投资*****.***元。本项目占地*****.5m2。共设置**条智能注射成型机生产线,年生产****台注塑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营运期项目所在区域纳管前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级标准及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经槽罐车运至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在厂区外设置*个****3的调节池收集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托运周期为两天*次,调节池不设排口;待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接通后再设排口经管网排入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经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级B标准后排至萍水河支流樟里河。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项目营运期喷漆工序废气、除油、危废间废气采用水帘+***-**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 ****.5-****)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其他车型排放浓度限值后经***高排气筒(*****)排放;挤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 ****.5-****)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其他车型排放浓度限值后经***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打磨、破碎粉尘通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源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后高于楼顶排放。 3、噪声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项目噪声设备经基础减震、消声、墻体隔声、绿化,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粉尘、焊渣、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漆渣、活性炭、除漆雾废水、废紫外灯管、含油抹布、手套、废切削液、废机油。金属边角料、粉尘、焊渣、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漆渣、活性炭、除漆雾废水、废紫外灯管、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切削液、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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